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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通: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從事競業行為

鉅亨網新聞中心

第二條第21款

1.董事會決議日:1企業借款利率04/11/06

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:

李慶煌/總經理。

劉綿順/外貿部協理。

陸秀芳/財務部協理。

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

李慶煌總經理/Sing Tung Technologies Pte. Ltd.(暫定) 董事。

劉綿順外貿部協理/Sing Tung Technologies Pte. Ltd.(暫定) 董事。

陸秀芳財務部協理/瓊蓮(股)公司 董事新北市車貸增貸

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任職期間。

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):

除利害關係人外,經代理主席徵詢其餘在場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。

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經理人姓名及職稱

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不適用。

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不適用。

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不適用。

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不適用。

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無。

11.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不適用。

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

Sing Tung Technologies Pte. Ltd.公司名稱為暫定,待確定後再行公告。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台通-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從事競業行為-09121整合負債銀行推薦及債務更生最新資訊8563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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